6月9日,浙江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通知。
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發電上網模式包括全額上網、全部自發自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三種。
自然人戶用、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可選擇全額上網、全部自發自用或者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
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可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或者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發電量的比例不作要求。
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可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模式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參與現貨市場。
涉及自發自用的,用戶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位于同一用地紅線范圍內。全部自發自用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安裝逆功率保護裝置。
文件明確,農光互補、漁光互補以及小型地面電站光伏發電項目歸于集中式光伏電站管理。在2025年1月23 日(含)前已按照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的農光互補、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但無法于2025年5月1日(含)前建成投產需變更備案為集中式光伏項目。變更備案后的集中式光伏項目如在2025 年5月1日(含)前已取得接網意見,視為納入全省集中式光伏項目建設計劃,無需另行申報,該類項目上網模式可選擇全額上網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
文件詳情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規〔2025〕7號)要求,推動我省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省能源局編制了《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5年6月9日至6月18日。如有意見建議,請以電子郵件或信函方式反饋至省能源局新能源處,并注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反饋意見建議”字樣。
聯系人:杜國偉;聯系電話:0571-87052582;
電子郵件:zjnyjxnyc@163.com;
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號;郵編:310025。
企事業單位反饋意見,請注明單位名稱、組織代碼、聯系人、聯系方式。個人反饋意見,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附件: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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